我和老公的童年和少年

Posted by Cristina on Aug 1, 2006 in All Articles, Love, Vintage & Classic |

老公飞速地看完了我的上一篇写童年的作文,阅读速度比我还快,然后不满地说:怎么没我呀!

于是答应单独写写我和他的童年和少年。

我们俩有共同的童年和少年,但并不算青梅竹马,因为我们俩小时候的作为是让任何人想破脑袋也联想不到这俩人将来会是一路货的。但世界上的事就是很奇妙,这样才叫人生啊。

我们俩当年是同一所小学同一个年级的同学,但并不是同一个班。我是一班他是二班。印象里我们两班除了一些不太重要的课程是全年级统一一个老师教以外,其他主课的老师都不是一个人,所以听到他们班的消息也挺少的,井水不犯河水。那时候全年级一共就三个班,三班还是由一二两班后来临时抽调同学组成的,可见那一届的人少了。记得我们下一届一下就变成了五个班,给我们吓的。

我们小学时候人都朴实,也没什么心眼儿,就知道傻玩,所以现在能回忆起来的事已经不多了,看着毕业照连同学名字也叫不全了。我小时候属于浑身放光型儿的,在学校里基本上无人不知。每周一全校升旗仪式唱国歌是我指挥,每天中午课前红领巾广播站是我读稿子,每年各种大小级别的文艺汇演我除了担当报幕还总得在其它节目里露个三四脸儿——感觉这学校没我就得塌了一半儿。而我老公相比就是默默无闻型儿了,对他唯一的印象就是学校合唱队唱一首什么关于小马车的歌,我指挥,他负责在歌曲开头喊一声响亮的“驾”。其他故事全是后来结婚后慢慢听他提到才搜罗出来的,比如他小时候语文学得不好,我能得100分的百词测验他才得50分——这个在当时也算正常吧,男生似乎对这种要愣背的项目没有学得好的——但直到现在他还经常提笔忘字或者一通胡念,把我这个二把刀的中文老师气得都没话说,想必就是当年不好好学习留下来的豆腐渣工程。他那时候在班里的一个好朋友,后来也是指引他一门心思考到英国的人,并在英国和我们互相帮助了不少。他的另一个好朋友,还参加了我们的婚礼,是当年我们班数学老师的儿子。等等等等。

当我们在晚饭桌上偶然提到这些,总是笑得一塌糊涂。还是那句话——在当年,这两个完全没有交点的人,有谁能知道今后竟然是这样的结局呢?

我们考初中的时候还需要参加专门的毕业考试,然后按成绩按片儿分。我爸费老鼻子劲了把我弄到离家近的中学,他却按片儿分进了另一所学校。于是,更没交点了。

高中,我顺理成章地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升入本校高中。由于小学6年“小红人”的劲儿还刹不住车,整个初中里我一直是班长,并在初三首批入团,仍然算是学校里一先进分子。于是高一一开学的时候,团委老师就把在班里卖校徽的光荣任务交给我了。其实我本来都以为这意思就是说这班长我是当定了,谁知道后来一宣布竟然是别人。算了,这是后话按下不提。我们班里有一部分也是本校直升上来的同学,所以彼此都算熟识,也用不着买校徽了。另一部分就是外校考来的,才是真正需要我去推销的那批。我把告示写在黑板上让他们找我,但忽略了外校刚来的同学可能并不知道我的名字。于是有一天,一个本校初中的小眼镜1领着一个外校的小眼镜2就来到我面前,我一抬头——哇,这这这个眼镜2好像在哪儿见过啊?!只想了一秒钟就想起来了,他就是小学二班那个喊“驾”的嘛!

很意外地又和小学同学在这里重逢,而且还是将在一个班里要再次做同学了,心里的激动总是会比认识一个普通的陌生人要多一些的。但也只是悄悄激动了一下就完了,毕竟我以前跟他也不熟。他给了钱,我给了校徽,就白白了。两不相欠。

高一开学不久就军训,其实是男生和女生偷偷接近的好契机。不过我那时候心思全在我男朋友身上。呵呵,对啊,我就早恋了,怎么着吧。其实从初三就开始恋了,高一竟然还能跟他在一个班,我真的太得意了,结果现了原形。军训10天回来,全班除了老师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想想那时候也够惨的,上了高中才敢有点什么小动作还得防老师防家长防同学,现在的小孩恐怕小学就开始了吧?英国小孩16岁已经可以结婚生孩子了。

我老公当时正是我男朋友的好朋友,于是对我们俩的事几乎可以说了如指掌。我那时候当然仍然和他没什么直接接触,我眼里只有那一个男孩。但是有时候他会不经意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比如有一次我给那个我喜欢的男孩买了一堆糖放在桌子上,他偷偷帮我摆成一颗心形还偷吃了一块儿,我质问的时候他振振有词说如果不吃掉就多一块儿不对称了。我喜欢的男孩是篮球健将,我会经常站在走廊的窗户边看他们在外面打球,有重大比赛的时候更是全场大呼小叫地去助威,而老公也是那时我们班当仁不让的一颗球星,自然出镜率绝不低于任何人。我会不自觉地留心我喜欢的男孩的一举一动,他的这个好朋友于是也不可避免地把嗓音、形象影影绰绰地留在了我当年的记忆里——我斜眼瞟过去的时候十有八九是他们俩或加上更多人在大声聊天,我收藏的照片里十有八九都有他们俩的身影。

我还记得高一第一次数学摸底考试发成绩以后的第二天早上,我听见他大声跟我男朋友在说全班40多人竟然有12个在他前面云云。我当时还挺不服气的,因为我初中时候一般都是班里前三名,于是很不把一般人放在眼里,还觉得这孩子有点自不量力。结果自从第一次期中考试我就傻了——这两年里(第三年我学文他学理了)除了高一期末的唯一一次我的考试总分超过他了以外,其余每一次都是第三四名徘徊而永远也考不过前面那两个——第一名是化学课代表,一个大家公认的变态小孩,竟然在给别人的同学录留言里把考试作为他的人生爱好;第二名就是我这老公,物理课代表,看着我跟第三名争的头破血流他却每次都稳稳坐着比我高几十分的位子。我也挺奇怪的,无论我学习多努力,无论我熬夜背书熬到几点都没用。唯一的那一次得了全班第二,是因为我失恋了,剪了头发,可能营养回流到大脑所以变聪明了。

高二换了英语老师,很认真负责的一个老师,我很喜欢她,经常和她在一起聊天。有一天她说要我帮她一个忙录一套听力考试题给初二的学生,因为她同时在教两个年级,我说好啊没问题。但所有考过英语的人都应该知道的,听力题一般都要有男女两人。结果录音那天发现她给我找的男生正是我老公!说实话他现在英语读得奇形怪状(老公不要打我),我很纳闷儿当年老师怎么会找他来做听力朗读,也许是因为他在男生里英语成绩最好吧。只记的当时读的东西挺简单的,几个词,一段话,就完了。那也就是印象里我在整个高中阶段和他的唯一一次亲密接触。

还有一次愤怒接触,是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高中体育课男女生是分开上的,女生在篮球场上排好了队,男生正准备集合的当口,这几个酷爱篮球的男孩就手欠非要抓住这1秒再投个篮儿,结果就投在我脑袋上了,砸得我龇牙咧嘴。回头一看,正是他这个不长眼睛的干的好事。

跟男朋友分手的事弄的我既没面子又不甘心,于是尽量在找各种理由继续跟他套瓷期望有一天能让他回心转意。那次应该就是属于这些行为之中的一次了——我参加学校的乐器比赛,非拖着几个要好的同学和以前的男友帮我抬电子琴,他又拽上了他的这个好朋友。比完赛,我们几个人坐在学校餐厅里无所事事,其中一个人手里拿了一本众所周知的小说。我老公不慌不忙地说:你们说这xx(此小说的作者)是什么人?我觉得他挺白痴,没话找话,顺口答:著名作家。他说:她是我姥姥。周围几个人大惊失色面面相觑,眼珠子掉了一桌子。拣起来按回眼眶里,我这才第一次开始认真审视对面这个人,并对他的印象从此产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学习成绩的自愧不如之上又增添了尊重和敬畏,怎么着也是名门之后啊。

时至今日,名门的概念早已淡漠,因为是人总要过柴米油盐的日子;而我们由于走过共同的童年和少年的历史优势却使得我们俩一生都拥有着共同的朋友圈和乐此不疲的讨论话题。我们熟知对方的过去,却又在共同的青春回忆里分属男孩女孩不同的阵营和视角。请问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幸运地获得这样的精神财富呢?

昨天是中国古老的七夕节,今天写出这篇也还算赶趟儿凑个热闹吧。

16 Comments

纪霏
Aug 1, 2006 at 4:38 pm

不错不错,存好了, 80岁再看。


 
皿星
Aug 2, 2006 at 1:23 am

颗粒姐姐,这篇文章写得真好,可以说,是你的所有作品里我最喜欢的!你和老公共同拥有的青春岁月,令人羡慕极了呀,好好珍惜。在七夕节之际回忆这些,虽然谈不上特别浪漫,但特别有意义。


 
anny
Aug 8, 2006 at 8:36 am

早恋这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记忆里你是有一段时间跟组织脱节,快快跟组织坦白!!


 
Cristina
Aug 8, 2006 at 7:03 pm

别逗了你怎么不知道啊!你太知道了~~~


 
cindy
Aug 16, 2006 at 10:33 am

这篇写的尤其好,是蘸着记忆和感情的。你喜欢记流水,难得有这样的段子,我喜欢。


 
Cristina
Aug 16, 2006 at 11:29 am

这是牙疼一礼拜的产物。要是还想有下篇估计得等另一个牙疼了。(那最好还是永远别有了。)


 
北国玫瑰
Aug 17, 2006 at 4:15 pm

原来青梅竹马也可以如此解释!不错,不错。


 
cindy
Aug 18, 2006 at 11:08 am

关于这篇故事,最后一句最是点睛之笔!应该还有一篇来自男孩的阵营与视角,由纪同学完成。同时,这篇文章也勾起了我的情绪,谢谢我的青春故事。但就是怕太酸,不如你的那样读来春风拂面。可以用这样一首诗描述你的故事: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次坐在桃树下
不知不觉我们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Emma
Aug 20, 2006 at 6:02 am

周五和CINDY 吃饭, 她两眼放光的和我们描述了你的这篇文章, 听的我们都WOW 声一片, 于是我急冲冲的就跑上来看. 人生真的很有意思, 然而象你这样的去珍惜每一个痕迹, 创造点点滴滴幸福的人却是不多.


 
Cristina
Aug 20, 2006 at 9:06 am

呵呵,两眼放光。。。我可以想像了~
每个人都完全有机会记录自己的喜怒哀乐啊,这就是博客这东西存在的原因。而且,任何时候开始都正合时宜。祝福我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叔叔婶子大爷大妈认识的不认识的中国的海外的全体都能随处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


 
cindy
Aug 21, 2006 at 4:33 am

没想到Emma同学用两眼放光来形容本人。可见张岩同学的文字穿透力之深,影响力波及千万里之外大都市周末聚会的年轻朋友们。


 
驴子
Dec 16, 2006 at 12:47 am

今天才读到这篇!
正是我搞内鬼ESSAY郁闷至极之时.
突然心情就好了!!

快写个剧本儿,书啥的。。。。
真~~~不相信怎会有这么神奇的事儿!!

羡慕!!嫉妒!!!


 
Cristina
Dec 16, 2006 at 10:58 am

剧本就留给你改编吧,素材我算是免费贡献了。别忘了找演员的时候给我个扫地阿姨当当,呵呵。


 
neopekee
Feb 10, 2010 at 2:06 pm

今天刚看到这篇,写得真不错啊!


 
Cristina
Feb 10, 2010 at 3:13 pm

谢谢这位爷赏识


 
今天叫3+4=7
Apr 2, 2010 at 9:36 am

我也是来拜读的,很好,青春啊!回忆啊!我也早恋,咋就耽误学习呢?你也早恋咋就不耽误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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