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把中国人的勤劳勇敢善良智慧在这间办公室发扬光大
今天早上把我做的XBOX手柄护腕带到办公室了,被人看中,下午就回家拿了手机那个当护腕,把手柄送给他,结果引来更多赞美,甚至已经有订单了。我这个周末要再做一个卡通炸弹和一个柿柿如意拿来送人了。哈哈。
希望这个方法可以吸引注意力,这样我就可以活得不再那么痛苦。如果这个方法都不奏效,那就只有真的辞职了。
事事如意
这是我做的事事如意
柿看着还有点象,如意怎么看怎么跟三叉戟似的,都不好意思照相了。。。
讨厌的经理今天要拿一板子打人的时候我多了句嘴说应该打乒乓球,他说:那你明天负责带个乒乓球来!我没有乒乓球,只好给他缝了一个大金球。
祝大家事事如意圆满。
如何才能去做喜欢的事情 zt
喜欢一件事才能做好它,这可不是什么新想法,用4个字概括:”Do what you love.”(“做你喜欢的事”)。然而,知易行难。
小时候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些。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以为工作和娱乐截然不同。生活分成两部分:有时候大人给点活干;剩下的时间就去玩,随心所欲。偶尔,大人让做的事居然挺有趣,而玩也会有不开心的时候,比如摔倒受伤。但这种情况不多见,通常,干活都没啥意思。
既然上学是为了工作,那它肯定也很枯燥。
生活有工作和娱乐两种状态,相应地,人被分成两种,大人和孩子。大人要辛苦地工作,孩子虽然不用工作,但他们得去学校学做一些简单的事,为将来打基础。就像孩子们不喜欢学校一样,大人们也都不爱工作,这似乎显而易见。
老师尤其相信工作没有乐趣可言,这并不奇怪,因为绝大多数教师没体会过教书的乐趣。就像孩子们不能玩躲球游戏(dodgeball),非要背各个省的省会一样,老师也不得不看着这些孩子,不能躺在海滩。谁都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么说并不代表我认为允许孩子自做主张是对的,他们总得学会点什么。但是,如果大人告诉孩子“工作不都是这么枯燥,现在之所以要做些很闷的事,恰恰是为了以后可以选择能带来乐趣的工作”[1]是不是效果更好呢?
在我9岁或者10岁的时候,父亲曾告诉我,只要我喜欢,长大了干什么都行。这话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听起来好像有人告诉我水是干的一样怪异。虽然我不敢肯定父亲想告诉我什么,但肯定不是说工作能像娱乐一样带来乐趣。过了好多年,我才弄明白这一点。
工作
很多人读完高中就开始工作了,所以,大人会在孩子读高中的时候向他们讲些工作上的事,也允许孩子跑去看他们工作的样子。那时我总觉得大人都很喜欢各自的工作,现在回头想想,也许只有私人飞行员才真正喜欢,银行经理肯定不喜欢他的那份工作。
有一种说法,中高层人士都喜欢自己的工作。于是,人们都装模作样喜欢自己的工作,仿佛自己是中高层人士中的一员,否则不仅会影响其职业生涯,而且显得没有教养。
本文第一句话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都要装作喜欢自己的工作。如果一个人只能做好他喜欢的事情,那么,有些人能成功,就是因为喜欢自己的工作。如同在美国,家家户户都有250年前法国国王用椅的不同程度的仿制品一样(尽管主人可能并不太清楚),人们对工作的态度也是在不同程度上、有意无意地模仿成功人士。
假装喜欢自己的工作的做法必定把孩子弄得精神错乱,等他们到了开始思考喜欢什么工作的年龄,绝大多数人已经完全被这种“干一行爱一行”的观点所误导。一方面,学校教导他们工作是一种责任,但毫无乐趣可言,工作甚至比上学还辛苦。另一方面,身边的大人却口口声声说他们喜欢工作。孩子们会想:“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不是孩子的错。
学校和大人们不一致的说法使孩子们错误地认为:学校里学会做的事情并不是真正的工作;工作不比学习更糟;要么那些说喜欢工作的大人都在说谎。然而,三种说法全是错误的。
最危险的谎言来自孩子的父母。如果某人选择无聊的工作是为了让全家人生活得好一点――很多人也真的是这么做的――那么他的孩子很可能受其影响,也认为工作挺无聊的[2]。而如果父母能为自己多考虑考虑(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尽管以牺牲全家人的生活质量为代价――译者注),教出来的孩子反而会好一些。热爱工作的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是昂贵的房子无法带来的[3]。
读大学时,我才明白养家糊口不是工作的唯一目的。选择什么工作要比赚多少钱重要。虽然人们一般认为工作就是为了生存,但也有特别值得一提的故事(比如说爱因斯坦在专利局上班)说明,事实并非总是如此。
如今,工作的目的是为世界做出贡献,同时也要能够生存。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无法改变自己的错误想法,认为工作中令人痛苦的事情很多。工作中仍然需要不断钻研,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所以,人们不得不强迫自己做这些工作。
如果认为工作注定是件痛苦的事,当工作中出现错误就觉察不出来。这就是我在研究生院学习期间的思考所得。
界限
一个人能够喜欢工作到什么程度呢?如果他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停止寻找。另外,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样,低估了对工作的热爱之情,又会过早地停止寻找。他或者会听从父母的安排,或者去追名逐利,又或者什么也不做。
一方面,“做你喜欢做的事”不意味着做此时此刻最想做的事,即便是爱因斯坦也会有想喝咖啡的时候,但他会告诫自己先完成手头的工作。
我总是无法理解有些人非常喜欢自己的工作以至于其它的事都不想做,因为我从来没有如此喜欢过一份工作。如果我可以选择(a)花一小时做点什么,或者(b)瞬间转移(teleport)到罗马,然后在那里闲逛一小时。我会更喜欢哪一个呢?说实话,都不喜欢。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几乎每个人都会倾向去Carribbean飘流、做爱、或者享用美食,而不是去解决难题。做自己喜欢的事是有时间范围的。不能是只在某一刻特别想做的事,必须要持续一段较长的时间,比如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
没有成果的快乐是无法持续的,如果厌倦了躺在沙滩上,而又想保持快乐,就得做点事情出来。
另一方面,必须得喜欢工作多一点,喜欢享受少一点,要有不做点事就闲得难受的劲头。当然也不能没日没夜地工作,可以坚持工作直到疲劳为止,然后可能想做点别的,甚至只是发呆。但不要把这种时刻当成一种奖励,或者辛苦工作的补偿。
我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如果一个人在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那么不会有什么成就,因为强迫自己工作不可能比别人做得好。
要想工作得快乐,不仅要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是令人佩服的事,是那种做完可以说“哇,太酷了”的工作。不一定非得制造点什么出来,学会开滑翔机,说一口流利的外语,都足以让人感觉很酷,至少是那一刻。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测试自己。
我认为读书就不符合这一标准。除了某些数学书或者实用科学书籍,很难准确说读完一本书后的感受,这也是为什么读书和工作不太一样。只有在实践中运用了读到的知识,才会感觉有收获。
Gino Lee告诉过我一个好方法――做一件能让你的朋友说“哇”的事情。但这可能不适用于22岁以下的人,因为他们认识的人太少,碰不到真正的朋友。
诱惑
我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乎别人的看法,除非是他的朋友。不要想着出名,不必太在意众人的意见。能够得到尊敬的人的意见就够了,何必在乎那些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呢?[4]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对孩子来说更是如此[5]。出名极具诱惑力,甚至可以让人放弃其所爱,转而去做一些他渴望喜欢的事情。
比如,有些人之所以写小说,是因为他们喜欢读小说,而且发现写小说可以得诺贝尔奖,于是乎他们会想,难道还会有什么工作比成为一名作家更好吗?但是,渴望成为一名作家还不够,还要喜欢写作,喜欢编故事。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就能赢得声望。然而,做某些工作会带来声望是后来才有的,爵士乐就是一个例子,其它成熟的艺术形式也是如此。所以,尽管去做喜欢的事吧,声望自会随之而来。
声望对于雄心勃勃的人来说是最危险的诱惑,想让这种人办事,只需向其保证一定的声望即可,比如让其做演讲、作序、服务于某个委员会、以及做个部门头头,等等。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不要做这类工作,如果它有趣的话,人们就无需使其听上去很美了。
同理,如果同样喜欢两种工作,其中一种会带来更大的声望,那么就选择另外一个。声望会一点点地改变人们的爱好,所以如果自己无法区分的话,那么很可能真正喜欢的是不引人注目的那个。
金钱同样使人堕落。钱本身并不危险,有些工作虽然可以挣很多钱,却被人瞧不起,比如电话推销、卖淫、或者人身伤害诉讼。做这种工作的人最终会是那些“只求生存”的人(建议:如果某个行业的从业者这么说,不要做这个行当),有追求的人才不会被其诱惑。真正的危险来自于名利双收的职业,例如从事企业法律或者医学工作。一份既有保障又有前途的工作,再加上一点可以不劳而获的声望,才是对青年人最大的威胁,因为他们还没开始思考什么是他们真正喜欢的。
要想知道一个人是否喜欢他正在做的事,就看他会不会无偿地工作,即使不得不做另一份工作以求生存。究竟有多少企业律师愿意在非工作时间免费做他们正在做的工作,而以日常工作糊口呢?
这种方法对于选择从事哪种学术研究工作特别有帮助,因为不同领域之间的差别非常大。大多数优秀的数学家即使当不了数学教授也愿意从事数学研究,另一种情况恰恰相反,有人发表论文,就是想做英语教授,而不是在广告机构工作。即使没有数学系也会有人研究数学,但是如果没有英语专业,以及教学职位的存在,又怎么会有人长篇累牍地发表论文,研究Conrad小说中人物的性别和身分呢?没人会觉得研究这些东西很有趣。
做父母的往往会看重金钱。可以放心地说,孩子想当作家而父母想让其当医生的多,孩子想当医生而父母让其当作家的少。孩子认为父母太“实际”,其实未必。所有的父母对待孩子要比对待自己更慎重,因为作为父母,他们承担风险,却得不到好处。如果八岁的儿子打算爬树,或者10来岁的女儿要和坏男孩约会,父母无法体会孩子的兴奋,但是如果儿子从树上掉下来,或者女儿怀孕了,却要父母出面收场。
慎重
面对如此危险的诱惑,很难找到喜欢的工作就不奇怪了。大多数人从小就相信工作是受罪,不信邪的人也都栽在了名利的诱惑上。那么到底有多少人最终找到了他们所热爱的工作呢?10万,或者10亿。
找到自己爱干的工作是很难的。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事肯定很难,所以,不要低估它的难度,同时,也不要因为暂时没有找到而气馁。其实,只要敢于承认自己对工作的不满,就比很多人更可能成功了,那些人还在自欺欺人呢。如果周围的同事都说工作得很开心,而自己却对这份工作一点也看不上眼,那也许是同事在自己骗自己,虽然未必都是,但可能性很大。
做大事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艰苦,因为只有喜欢自己工作的人才能成就大事,他们根本不需要勉强自己,但是,寻找爱好的过程却得非常认真。有些人特别幸运,他们12岁就知道自己想做什么,然后沿着这条路茁壮成长。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对于更多成就大事的人来说,其职业生涯就像乒乓球的轨迹,他们在学校里学A,工作后做完全不相关的B,最后成名于C。
有时候,更换工作是精力旺盛的表现,但也可能是因为懒惰。通常,你无法区分自己究竟是掉队了,还是在另辟蹊径,即使许多成就大事的人,在最初寻找人生定位时往往很失望。
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自己保持诚实吗?一种方法是无论做什么都要做好它,即使不喜欢。这样至少知道自己不是在为懒惰找借口。更重要的是,往往会养成把事做好的习惯。
另一种方法是“坚持实践”。例如,如果想成为一名作家,又不想因为日常工作而浪费精力,那么,就要坚持练习写作。尽管写得不好,但还是要坚持写。只要坚持实践,就会知道想成为作家是不是想想而已。如果写的东西实在糟糕,选择这份工作就不现实。
坚持实践是一种启发式的方法,可以帮助找到喜爱的工作,甄别出那些本以为会做好的工作,最终选择真正喜欢的,就好像水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可以找到屋顶的漏洞一样。
当然,明白喜欢什么工作并不意味着能够以它为工作,这是两码事。有追求的人更要把两者分清楚,喜欢做什么和能做成什么是不一样的。[6]
这一点看得越清楚,内心就会越痛苦,很多人因此降低标准。例如,如果在街上随便找人问问,他们能否和Leonardo画得一样好,就会发现很多人说他们根本不会画画。这更像是一种心理暗示,而不是事实。他实际想说,我不会去干那个。因为如果想方设法让他做画20年,他会为自己获得的成就而吃惊。当然那需要非常刻苦,可能要在头几年每天都得面对失败。所以如果有人说“我不行”,不要相信他。
另一个经常听到的说法是,不能每个人都做自己喜欢的事,总得有人做令人讨厌的工作。真的吗?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在美国,唯一强迫人的方式是征兵,但我们已经30年没有这么做过了,而是一直利用名利吸引人工作。
如果仍然有些事没人愿意做,那么人们就不得不自己做,过去发生在家奴身上的事就是这样。家奴的工作是经典的例子,在公元10世纪时,似乎那份工作总得有人来做。然而在20世纪中期,发达国家已经没有仆人了,有钱人得自己干活。
所以,也许有些事情总得有人做,但是谈到具体的某项工作时这么说就不合适了。糟糕的工作可以自动化完成,或者根本就不做,如果没人愿意做的话。
两条路
有一种情况确实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他喜欢做的工作。人首先要生存,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会很难赚到钱。这时有两条路可以走:
成长渐进法:随着能力的增强、名气的增大,逐渐放弃不喜欢的工作,选择喜欢的工作。
齐头并进法:做不喜欢的工作赚钱,以便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成长渐进法更常用,工作做得好的人一般选这种方法。年轻的建筑师开始时不得不什么活都干,等到他做得很好之后就可以挑选项目了。这种方法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太慢,而且不确定,即使是终身聘用也无法做到真正的自由。
齐头并进法有多种做法,取决于需要用多少时间赚钱。一个极端是白天上班,靠一份工作时间固定的工作赚钱,而在闲暇时光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另一个极端是先拼命赚钱,直到不再为钱发愁。
齐头并进法用的人比较少,因为需要事先做好周全的打算,而且这种方法更危险。随着年龄的增长,对生活的要求也越高,所以为了赚到足够的钱,可能需要比预期更长的时间工作。更糟的是,人可能会被工作内容改变。如果做无聊的事情太久,脑子可能就锈掉了。钱给的越多的工作越危险,因为需要付出全部的精力。
齐头并进法的好处是可以让人摆脱障碍[7]。职业发展不都是一片坦徒,不同工作之间的差距变化很大。从结构设计工作转行到产品设计工作还有可能,要转向音乐方面就不太可能了。有两份工作的人多一分选择,尽管其中一份只为赚钱。
到底该选哪条路走呢?这取决于你是否明确想做什么,是否擅长分清主次,能承担多大的风险,以及是否有人愿意为你喜欢做的事情付钱。如果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也知道有人愿意为此付钱,那么就选择成长渐进法。如果还不了解自己想干什么,或者不喜欢非黑即白的二元逻辑,那么可以选择齐头并进法,只要你能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不要太早下决定。很小就知道自己未来做什么的孩子似乎让人印象深刻,就像他们比其他孩子更善于做数学题目一样。可惜,他们得到的答案往往是错误的。
我有一位非常成功的医生朋友,她不停地抱怨自己的工作。当有人向她咨询申请医学院事宜的时候,她很想握着他们的手说“不要去”(但是她从没这么做过)。她怎么会这样呢?她在高中的时候就想成为医生,而且她雄心勃勃信誓旦旦,克服了所有的困难,令人遗憾的是,她甚至克服了对这份工作的厌烦。
结果,她现在的生活实际上是一名高中生为她做出的选择。
年轻的时候,我们相信有足够的信息事先做出选择,工作却是个例外。试图做出选择时,手上只有少得可怜的信息。即使上了大学,我们也很少知道工作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做过几次实习生,但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提供实习机会,而那些提供实习的工作,也不会教你太多东西,就好像做球童不可能学会打棒球一样。
人生规划和其它规划一样,多尝试会有更好的结果。所以,除非十分确定,最好还是选择一份可以应用成长渐进法或齐头并进法的工作。这也是我选择计算机行业的部分原因。在这个行当,做教授也行,想赚很多钱也行,也可以向一些相关专业转行。
尽早从事涵盖面较广的工作也是很明智的,这样就可以很快知道各种工作都是做什么的。相反,极端的齐头并进法很危险,因为无法得知自己喜欢什么。如果一个人做了十年的债券交易商,当他攒够了钱决定不再继续而转行写小说时,却发现自己并不是真得喜欢写小说,却已为时已晚。
多数人都会说,这好办,给我一百万,我就能弄明白该做什么。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环境塑造人,离开了自己生活的环境,多数人都会不知所措,看看那些中了彩票或继承了大笔财产的人就知道了。就像每个人都说他们在意财务安全,然而最快乐人不是那些拥有它的人,而是那些喜欢他们在做的事的人。这么看来,有一份明确的计划未必是件好事情。
选择哪条路,是要经历一番思想斗争的。找到喜欢做的工作很难,大多数人都没能做到这一点。即使能做到,也要等到三、四十岁。但是,只要有这个愿望,就很可能会实现。如果知道自己会喜欢工作,就胜利在望了,如果知道自己具体爱做什么工作,就已经实现了这个目标。
致谢
感谢Trevor Blackwell, Dan Friedman, Sarah Harlin, Jessica Livingston, Jackie McDonough, Robert Morris, Peter Norvig, David Sloo, 以及Aaron Swartz阅读本文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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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有开关机按钮,底下有充电和耳机插槽
还有两侧的快捷键,不过又是几何问题,装反了。。。
全体合影
英伦生存纪实之七十一——超级女声
昨天参加了曼城学联组织的首届歌唱比赛。
这个比赛的广告在邮件列表里发了n天了,尤其到后来临近的几天几乎是一小时发一次。比赛方式很简单:海选10人,决赛出3个名次。当然没有什么场外支持了,一切由几位学联请来的评委定夺。毕竟只是在海外的一个城市,华人再多也还是少。
在email广告里,报名的截止时间从比赛前一天延长到了当天中午12点;海选方式从清唱改为加伴奏完成整曲,由此验证了我的猜测——中国人本来就没几个,其中喜欢唱歌又自认为能上台唱歌的就更少。所以我就报名参加了。每天下班趁房东不在,老公还没回来的十几分钟练唱一遍。因为记着上次连歌词都没背下来就去丢脸的耻辱,这次起码在这种方面要准备充分一点。
昨天来到现场的时候还是有点震惊的。这个所谓的海选,其实跟真正的比赛已经没什么区别。舞台下坐满观众,略数了一下大概至少有150人,前排是七八位各有来头的评委。20名选手抽签分组之后要把音乐提前拷进现场的电脑。我习惯了在英国排队离前面人有一段距离的做法,结果导致我在那儿排队排了一个小时却永远都是最后一个。
从小到大我也是参加过不少演出的,对站在舞台上的感觉并不陌生。但以往似乎都是默认就作为优秀者的身份登台,而这次却混迹于一群需要为自己争取名誉的参赛选手中间了,心里的紧张感觉还是不言而喻的。我嘴上承认我是一个普通人,但心里却一直不甘做一个那么普通的人,总希望在某个地方冒点小小的火花,在人群中短暂地耀一下眼。所以我积极地学各种技能,在别人沉默的时候跳出来换工作,参加网上网下各种力所能及的比赛,写博客接受采访上电视⋯⋯我要我的人生里有过多种经历的尝试。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会疯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我真的特别特别想辞职。
梦见郭老师
昨天夜里又有一小时没睡着觉,因为梦见了高中教英语的郭老师。
梦里的情景是她被派到英国来教我们,而我还是她班上的一员。派她来英国教学的原因是教满5年后她得在英国坐牢。所以我们跟她一起学习了5年,这一天就是她要被送进牢房的那天了。告别地点是在 All Saints 楼正门的外面露天那个拐角处,还象教室的布局一样摆着一排一排的桌椅,我就坐在其中一排的尽头看着她还在给很多同学答疑。之后突然时间到了,看其他人的脸上似乎也很难过,但终究还是不太在乎的表情,好像他们难过的原因只是没老师了课要停上。
她专门绕过人群来到我面前,说:Cristina,想回去了?然后就俯身跟我拥抱。显然在她心里,我的分量还是比其他人重的。我顿时哭得泪雨滂沱。
这时候我醒了,一滴眼泪流到了枕头上。
我继续闭上眼睛,恍惚间把这个梦做完了。我松开手,她在一堆人的簇拥下拐过楼角消失了,而我都没有力气站起来去送她。
她是我高二时候的英语老师,只教过我一年。在那一年里我和她关系的确很好很好,经常去办公室找她玩,但毕竟也只是老师和学生而已。为什么她会在10几年后突然出现在我梦里呢。。。?而且是这样清晰的一种思念的感觉。象一个奇迹。梦里的事与生活中都是相反的,周公解梦说梦见别人死这个人就会长寿,梦见入牢狱主有大贵。我希望我的梦带给她好运。我想我回北京后一定要去找她,如果她还在原来的中学任教的话。